幸福
記得以前看的一篇文章,原文我已經忘了,也不可考,但是大意我還是沒忘。,一個人在BBS上面
問著:「每天都和自己的女朋友一起吃飯、一起出門、一起做些很平凡的事物,總是覺得沒有什麼
幸福的感覺,有沒有哪些特別的事情可以做?」有一個人的回應讓我印象特別深刻:「女朋友之所
以稱之女朋友,就是可以在一起把一些很平凡很無趣的事物變的不平凡且很幸福。」
當時看到這個回應自己就覺得很有感觸,雖然當時還沒經歷過愛情的滋味,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卻對這段對話印象很深刻。前一段感情中,由於從開始自己一直都是很順順利利的,所以當時腦袋中並沒有回憶起這段對話。一直到經歷過分手、挫折、改變之後,直到最近,經歷過風風雨雨後,我又遇見了一個讓我心動的女孩。今天跟著她一起吃早餐的時候,突然想起這段對話。
早上在坐在港邊的Starbucks吃的早餐,隨口跟著她聊聊天談談心事,悠閒的喝著咖啡啃著麵包,雖然下午有課,雖然這禮拜要上台報告,但是這餐是我有史以來吃最久的一次早餐,只是因為自己很不想讓這時間流逝掉。看著自己愛的女孩,我突然想起那篇文章的對話,原來,我平時吃的匆忙的早餐,居然可以第一次讓我覺得吃得如此幸福。「女朋友之所以稱之為女朋友,就是可以在一起把一些很平凡很無趣的事物變的不平凡且很幸福。」我第一次深深的體會到這句話的涵意,原來幸福不用刻意去找尋,只要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,在平凡的事物都可以變的很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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